各学院、各部门:
2015级新生(本科生、研究生)户口迁移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按下列要求送交材料:
1、户口迁移证正面右上角请用铅笔注明以下信息:身高、血型及宗教信仰(如血型不清楚者请注明不详),左上角请注明年级、班级,正面右下边用铅笔写上联系电话。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写上年级班级。
2、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三张(一张粘贴于户口迁移证正面上方,男贴左,女贴右,粘贴时注意勿覆盖迁移证打印文字区域,三张彩照背面均注明年级、班级、姓名,另两张彩照装入袋内。
3、户口迁移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均一份,用A4纸复印)。
4、学生可在纸质版“班级花名册”上附加的“学生本人签名”、“是否迁户”二栏内签名确认,辅导员签署审核意见“无代签、均自愿”,加盖学院公章,分别报纸质版、Excel电子版各一份,邮箱:bengbuhcz@163.com,纸质版请用A4纸打印)。
5、请各班级于9月16号下午5:00之前,按班级统一收齐将材料分别送交东西两校区户籍办公室(东校区:一号行政楼一楼B106,西校区:一号行政楼一楼102,时间安排表见附件)。
6、各班新生无论是否入户,均需由学生本人在签名确认单上签名以备存档。签名确认单不得涂改,并具有法律效力。学生有特殊情况,可于2015年9月16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因学生本人不知而被代签导致不能迁户,责任自负。
15年新生入户照相时间.docx
保卫处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