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征集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函》
发布时间: 2014-11-19 浏览次数: 271

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关于征集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函》(教社科司函[2014]229号),具体内容见附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推荐一览表》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至ackyc22@163.com

二、报送时间2014124日。

三、报送方式:个人报送至科研处。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附:

关于征集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函

教社科司函[2014]2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自2003年启动以来,产生了一批重要成果,影响广泛,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做好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招标工作,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全国高校征集2015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 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人类和平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紧密服务国家战略需求。

重点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学术研究前沿,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选题。

      2. 所有选题都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能够通过联合攻关形成集成优势,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3. 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复。

  二、选题产生与报送

  1. 地方院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进行报送。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征集工作,严格按照选题要求,结合本校和校际联合的研究优势,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反复凝炼,使选题体现科学性和规范性,突出问题导向,淡化学科,避免因人设题。

      2. 每单位限报3个选题,并对每个建议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主攻方向和需要重点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作5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

  请于20141210日前,将《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推荐一览表》(请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通知公告栏下载)E-mail发送至:120070508@qq.com。同时,将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寄(传)至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11层,邮编:100029。传真:010-58556074。联系人:田晨亮,电话:010-5855604018210339881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王晓蕾,电话: 010-66097563      

 附: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推荐一览表.xls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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