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1级学生2014-2015-1学期的课程教学于前九周结束,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后九周仍为正常的教学时间。经研究决定,并报校领导批准,现将后九周教学安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级2014-2015-1学期后九周教学安排
1、第10周(11月3日~7日)参加前九周课程考试,教师登分时间为11月7日~10日。
2、第11~12周(11月10日~22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3、第13周(11月24日~28日)根据《学习指南》中对本专业的要求,进行毕业预审查。
4、第14~15周(12月1日~12日)学生根据毕业预审查结果,自行提出毕业申请、学位申请或延期毕业申请。
5、第16~18周(12月15日~2015年1月2日)撰写开题报告。
二、要求与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根据工作安排的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好2011级学生的教学工作,同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2、学生须完成后九周教学安排,如需外出必须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学校请假手续,并报所在学院备案。
3、学生未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学校将按照国家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
4、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开题报告撰写延期。
教 务 处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