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4号)及《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皖教秘学【2013】33号)精神,结合2013年12月6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和学校就业工作的有关安排,现就2014年就业工作的开展和2013届毕业生就业跟踪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范围,扎实推进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
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当前毕业生就业严峻复杂的形势和压力,同时要认真做好201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的准备工作,把就业工作的开展以及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作为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统筹实施。
二、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4号)及《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皖教秘学【2013】33号)精神,以及12月6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树立就业工作全员参与理念,使“就业工作真正成为高校教学性工作”。
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
各学院和培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广泛搜集毕业生信息,结合经济转型和就业形势,积极开辟毕业生就业渠道,在稳定省内重点单位就业市场的同时,积极关注省外资源,面向以长三角为代表的其他区域开拓就业市场,创造性开展就业工作。同时,加强就业政策宣传,鼓励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激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大力度实施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鼓励更多大学生应征入伍。
四、加强“双困”毕业生的就业帮扶
继续完善“一对一”帮扶机制,做好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持续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全程就业服务。
五、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和就业质量报告数据的收集整理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在深入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皖教秘学【2013】33号)精神的基础上,深刻领会文件内容和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积极落实2014年就业工作和2013届毕业生跟踪数据收集工作安排。深刻认识和领会就业质量报告的编制目的和意义以及就业质量报告发布对学校带来的重大影响,认真做好2013届毕业生就业跟踪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该项工作做细做实。
附件:1: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4号)
2: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皖教秘学【2013】33号)
安徽财经大学
2013年12月17日